首届“栖霞胜境”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
2019-10-22 15:48:00
正所谓“一座栖霞山,半部金陵史”,历史上无数文人墨客、君王将相驻足栖霞,留下千余首不朽诗篇。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契机,为进一步扩大栖霞的美誉度和影响力,弘扬中华诗歌文化,坚定文化自信、展现栖霞魅力,通过诗歌的广泛传颂,更好地提升栖霞形象,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,为建设“强富美高”新栖霞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,《扬子江》诗刊、江苏省作家协会诗歌工作委员会、中共南京市栖霞区委宣传部、栖霞山文化休闲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特联合举办“栖霞胜境”全国诗歌大赛,现发布启事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《扬子江》诗刊、江苏省作家协会诗歌工作委员会、中共南京市栖霞区委宣传部、栖霞山文化休闲旅游度假区管委会
承办单位:栖霞区文联、栖霞区作家协会、群学书院
支持单位:栖霞古寺、南京大学中国新文学研究中心、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
二、大赛主题
四、征集对象
海内外汉语诗歌写作者及爱好者。
五、投稿要求
2. 作品要求原创,并且未曾在纸媒和网络发表过,主题鲜明,弘扬主旋律,传播正能量,体现时代风貌和人文精神。
3. 诗歌作品包括现代诗、散文诗和古体诗。每人限投3首,每首30行以内,组诗不超过100行,散文诗每篇不超过1000字。
4. 格式要求:仅接受电子邮件投稿,统一使用word文本附件形式(标题三号黑体加粗、正文及其它文字小四号宋体)投稿,来稿在文末注明作者姓名、笔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身份证号、通讯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及百字以内个人简介。
5. 截稿时间:2020年2月29日;每人限投一次,不得重复投稿,不符合投稿要求的不予评选。
6. 投稿邮箱:
qxzhengwen@yeah.net(邮件主题请注明 “栖霞胜境诗歌大赛”字样。)
7. 咨询QQ:285976317、1279032810(工作时间可联系)
8. 更多栖霞区内容:微信搜索并关注“栖霞视点”“南京栖霞旅游”“家住栖霞”“南京栖霞山”公众号获取。
2. 二等奖5名,奖金各10000元;
3. 三等奖10名,奖金各3000元;
4. 优秀奖30名,各奖实物礼品1份;
5. 少年儿童(15周岁以下)特别奖20名,各奖实物礼品1份。
(所有奖金均为税前奖金)
七、其他事项
1. 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,严禁抄袭、盗用他人作品,文责自负。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,可复制、翻译、发行、汇编、改编或演出,有权在媒体上展示、展播、或用于相关的公益性活动,不再另外支付稿酬。投稿参赛者即视为认同本说明。
2. 邀请全国著名作家、诗人、诗歌评论家担任评委。
3. 2020年二季度,在栖霞山举办颁奖典礼,邀请评委及获奖作者代表参加典礼、采风活动。
4. 获奖作品和参赛优秀作品将有机会在《扬子江》诗刊、《南京日报》《栖霞山》等有关刊物上选登。
5. 获奖作品和参赛优秀作品将有可能被选编入相关诗集。
6. 本次大奖赛最终解释权归“栖霞胜境”全国诗歌大赛主办方所有。